檔案遺失 懲處
一、檔案遺失,應設法向原承辦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,影印補錄簽准後歸檔。其決行層級為各機關首長。二、檔案遺失、無法補全或毀損致無法修復者,由檔案管理人員簽請權 ...,關於已遺失之檔案,案經考量屬永久保存檔案,極具保存價值,為維持檔案完整,建請貴府設法進...
第24條(故意銷毀檔案之處罰)...﹝1﹞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。﹝2﹞違反第十二條之銷毀程序而銷毀檔案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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檔案管理類
一、檔案遺失,應設法向原承辦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,影印補錄簽准後歸檔。其決行層級為各機關首長。 二、檔案遺失、無法補全或毀損致無法修復者,由檔案管理人員簽請權 ...
檔案法第七條解釋
關於已遺失之檔案,案經考量屬永久保存檔案,極具保存價值,為維持檔案完整,建請貴府設法進行復舊措施,倘檔案有重製可能,應儘速辦理,並將處理經過於相關目錄註明。若確 ...
法規名稱: 臺中市政府文書處理作業要點
2024年1月16日 — 2.遺失保存年限三十年以上或永久保存之檔案,每遺失一件,記過一次。檔案有遺失、污損、抽換、拆散等情事時, 檔案管理單位或業務主管單位應查明責任,依 ...
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-全球資訊網-首頁
另對於應歸檔而未歸檔之案件,各機關檔案管理單位應定期辦理稽催,經稽催仍未歸檔者,應簽請機關權責長官處理;如有損毀、棄置、遺失公文或檔案者,依文書流程管理作業規範 ...
檔案法
... 檔案中央主管機關擬訂,報請行政院核定之。 第13 條. 公務員於職務移交或離職時,應將其職務上掌管之檔案連同辦理移交,並應保持完整,不得隱匿、銷毀或藉故遺失。 前項 ...
檔案法
第24條(故意銷毀檔案之處罰) ... ﹝1﹞ 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。 ﹝2﹞ 違反第十二條之銷毀程序而銷毀檔案 ...
桃園市政府檔案檢調注意事項
十二、違反第五點、第八點、第十點規定,無正當理由者,應送各機關考績委員會議處,檔案遺失者加重懲處;如涉有刑事責任者,應移送該管檢察機關偵辦,有公務員懲戒法第二條 ...
公文處理重大疏失各級人員懲處標準表
懲處標準表. 各級人員. 毀損、棄置、遺失公文或檔案。 記過以上. 各級人員. 違反分層負責規定。 記點以上. 承辦人員、單位主管、核稿. 以上人員. 無故拒收公文或對承辦公文 ...